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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风景区旅游咨询投诉信息化处理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 | 作者:建生工程 | 发布时间: 2026-08-24 | 52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项目编号:JSZB2026034

二.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区旅游咨询投诉信息化处理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785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项目名称:九华山风景区旅游咨询投诉信息化处理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约定、采购单位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N(N≤1年)年,合同期限暂定 1 年,合同最长履行期限为 2年。合同履约期内采购人将根据运维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合同约定等情况,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决定是否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聂子荃、陈超、陈福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代理费用

2.金额:0.40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如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九华山风景区旅游调度指挥中心

 址: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方式:1890566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铜官区政府斜对面一点实业六楼开标室

联系方式:13856247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工

     话:13856247565